
9月17日,由北京国际科技合作中心(北京港澳台科技合作中心)主办,北京传方技术经理人事务所举办的2026中关村国际讲堂第四期“国际技术转移与企业出海服务专场”,王毅老师带来《国际技术转移模式对中试创新的启发与借鉴》主题分享,深度剖析美、欧、日成熟技术转移体系,围绕 TRL 技术成熟度评价体系,对比不同国家成果转化路径,为我国打通从实验室科研到产业化落地的堵点提供参考思路。
讲座开篇,王毅引入TRL 技术成熟度九级标尺,这套起源于 NASA、完成 ISO 国际标准化的评价工具,是全球技术转移、概念验证、中试创新的通用评判标准。从 TRL‑1 基础原理发现,到 TRL‑9 技术规模化商业运行,清晰划分基础研究、概念验证、中试放大、产业化各个阶段。其中 TRL3‑7 区间被称为成果转化的 “死亡之谷”,大量科研成果卡在实验室原型与工业化生产之间,难以跨过中试环节实现落地,这也是当前国内创新面临的突出痛点。
讲座系统拆解了欧洲、日本、美国三大典型技术转移模式。欧洲采用区域技术转移服务网络模式,形成分工明确多元主体协同体系。英国、法国依托高校 TTO 技术转移办公室,通过专利许可、衍生初创企业实现科研成果商业化;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聚焦应用型共性技术研发,承担大量企业委托与联合开发项目,强化中试熟化能力;史太白网络面向广大中小企业输出工艺改造、技术咨询服务;欧盟 EEN 创新驿站,则承担跨境技术供需撮合对接角色。不同机构各司其职,构建起政府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中介网络互联互通的创新生态。
日本走出 “引进 — 消化吸收 — 创新 — 输出” 特色路径,依靠国家政策引导叠加综合商社资源协同,通过反向工程对海外先进技术拆解学习,持续迭代改良,最终实现自主创新与技术输出,丰田织机高端织机产业发展就是该模式的经典实践。
美国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协同治理体系,以《拜杜法案》等法律作为制度底座,明确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。高校设立 TTO/OTL 技术许可办公室,配套概念验证中心 PoCC,综合运用专利许可、CRADA 合作研发协议等工具,通过专利授权、孵化初创企业、专利转让三条商业化路径实现成果落地。斯坦福大学 Cohen‑Boyer 重组 DNA 技术案例,充分证明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,能够把实验室科研,催生成全新的产业赛道。
结合海外经验与国内产业现实,王毅总结出对我国中试创新与成果转化四点重要启示。第一,完善知识产权确权机制,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,设立概念验证、中试专项基金,联合创投力量跨越 TRL4‑7 “死亡之谷”。第二,建设行业公共共性中试平台,推广 TRL 统一技术成熟度评价标准,打通产学研跨主体协同壁垒。第三,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,在装备、新材料领域有序实践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,重视工艺长期迭代,完成从技术研造到全球市场输出。第四,立足本国国情,完善硬科技耐心资本供给,优化科研评价激励机制,平衡原始创新、国家安全与产业落地,打造中国特色科技成果转化体系。
与会人员表示,本次讲座系统梳理全球技术转移的底层逻辑,跳出单纯技术视角看待中试创新,对于科研机构、产业园区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具备很强现实参考价值。未来我国需要补齐中试熟化短板,打通科研与产业之间的鸿沟,让更多实验室技术真正成长为面向市场的产品,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